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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新效能

    信息发布者:二十九画生sky
    2021-01-18 21:00:54   转载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规范全县市场价格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维护价格水平总体稳定,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构建社会共治、全民监督的市场价格监管新局面。

    一、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该局从源头加强管理,进一步落实收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商业银行等企业融资收费监管。着力整治商业银行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转嫁成本等违规收费行为,督促其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至目前,该局成立专班人员全力入驻银行,针对全县5家商业银行开展专项收费检查20余次、开展指导并监督落实融资收费相关政策10余次。经查,暂未发现银行等企业有融资违规收费现象。二是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监管。严格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及时调整供电价格,严格查处降价传导不到位、未及时清退多收电费等行为。我局对全县20家转供电主体进行了逐一排查,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60余份并提醒各转供电主体严格遵守国家电力价格政策,查处违法价格行为的转供电主体3户,责令退还多收价款21395.62元,确保了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收费监管。督促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严厉查处行政监管将应当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行政资源或行政影响力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等行为。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开展行政服务指导20余次,通过检查,暂未发现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保障民生价格权益

    该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价格及乱收费问题为出发点,突出职能优势,严厉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指导经营者合理定价稳定供应,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一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管。重点查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强制收取服务型收费,代收费不据实结算,或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教育收费检查30余次,对1所违反超价格标准收费的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医疗领域价格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价格监管,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收费情况、检查检验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查处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要求,密切关注药品价格,确保相关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对全县31家公立医院开展医疗领域价格监管20余次,其中针对口罩、消杀抗病毒等防护医用品开展巡查3次,累计检查医院、药店等经营单位80余家次,发放《关于稳定太康县医药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书》350余份,立案查处涉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违法案件31起,其中责令整改29起,对1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违反价格行为的医院和1起哄抬物价的药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三是加强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聚焦“米袋子”“菜篮子”价格变化,针对价格异常波对情况,严厉查处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疫情发生以来,针对“粮、油、米、面、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经营户开展执法检查200余户,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查办1起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并施以行政处罚。四是加强水电气暖价格监管。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超标准收费、收取命令取消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取消不合理收费,严格落实价格优惠政策。该局开展用户走访调查10余户次,传达最新的政策法规,要求各企业遵守行业自律,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价费政策。通过调研走访,规范了各类民生行业价费行为,降低了企业负担和群众生活成本,更多的服务民生领域,增进民生福祉。五是加强特殊群体用品价格监管。针对老年用品、儿童消费品、保健品等市场,加强政策宣传和市场巡查,规范老年用品、儿童消费用品等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至目前,该局出动宣传车辆80台次,共开展老年用品、儿童消费品、保健品等经营户价格巡查60余户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责令整改1起,切实保障了老年人、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消费权益。

    三、加强重点时段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该局突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特殊时期价格行为监管,强化价格服务和监管职责,不断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加强日常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价格舆情,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至目前,共累计出动检查车辆13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发放《关于稳定生活用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700余份,巡查农贸市场、商超、日杂店等生活必需经营场所635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80件,实施行政处罚20起,案件办结率100%。二是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以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围绕商品零售、生活服务等节日消费集中的领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处理价格举报投诉,确保节日期间价格稳定。今年以来,共开展重点节假日专项检查4次,检查经营户300余户次,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00余个,受理投诉、举报案件32件,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重要时段价格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约谈和提醒告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线上线下价格违法行为,做好舆情分析处置,及时开展应急监管。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召开价格约谈会2次,发放《关于稳定太康县疫情防控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书》350余份,迅速查办了一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防疫用品和生活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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